A.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20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9号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三)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四)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实施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
(二)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三)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适用《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控制权,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认定。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支配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视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导致本条第一款规定任一情形的,所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二、第十四条修改为:“计算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
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三、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修改为:“上市公司只需选择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公告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报告或者意见。”
四、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五、第五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交易对方超期未履行或者违反业绩补偿协议、承诺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二条。
本决定自2019年10月18日起施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B. 并购重组概念股有哪些
公司重组这件事在股市是很常见的事情,也有不少投资者喜欢买重组的股票,那么今天我就让大家知道重组的含义和对股价的影响。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重组是什么
重组说的是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然后再是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并购重组概念股包括航天机电(600151)、航天动力(600343)、火箭股份(600879)、中国卫星(600118)等。
二、重组的分类
企业重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企业重组有下列几种:
1、合并:就是将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起来建立一个新的公司。
2、兼并:意思就是将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不过还是保留住其中一个企业的名称。
3、收购:指一个企业将另一企业的所有权以购买股票或资产的方式获取了。
4、接管:其实就是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持有量被超过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况。
5、破产:是指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扭转亏损在为盈利,并逐渐发展为无力偿付到期债务的一种企业失败。不管那种重组形式,都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反映,所以重组消息要及时掌握,推荐给你这个股市播报系统,及时获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重组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重组大多意味着是好事,重组通常就是一个公司发展不好甚至亏损,更有实力的公司通过向该公司置入优质资产,而把不良资产都置换出去,或者让资本注入从而让公司的资产结构得以改善,使公司能够具有更强大的竞争力。公司一旦重组成功,一般就意味着公司会脱胎换骨,能够从亏损或经营不善中摆脱出来,成为一家优质的公司。
在中国股市,给重组题材股的炒作也就是炒预期,赌它是否会成功,只要公司重组的消息传播出来,市场上一般都会炒的特别猛。如果新的生命活力在原股票资产重组后再注入进来,炒作的新股票板块题材又增加了,该股票的涨停现象从重组之后就会很常见了。相反,假若在重新组合之后缺少大量新资金的投入,又或者没有使公司的经营得到改善,那么就是利空,股价就会有所下落。不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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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五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六条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知悉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组交易类型,作出差异化的、公开透明的监管制度安排,有条件地减少审核内容和环节。第九条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第十条中国证监会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并购重组委以投票方式对提交其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D. 盐湖股份重组什么时候开始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各项重整工作。2020年1月17日,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年1月20日,西宁中院裁定批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因《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重整计划》执行。
(一)继续筹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工作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盐湖股份现有总股本278,609.0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9.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64,678.61万股股票。管理人就转增股本事宜持续开展相关筹备、办理工作,并于日前陪同西宁中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手续。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30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0年3月31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故对本次转增的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进行除权处理(内容详见2020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二)抵债股票登记工作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相对应的股票将登记至债权已经西宁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部分债权人的债权金额未经最终确定的,其相应的预计可受领的股票将预留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待债权确认后再行分配。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4)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 法院已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仍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存在大额亏损的风险
2020年1月17日,公司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以30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盐湖股份的资产包,资产收购价格相较于盐湖股份账面值和评估值较低,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资产处置损失,增加公司2019年亏损,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造成大额亏损。具体损失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与汇信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在432亿元至472亿元之间(内容详见2020年1月11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 最牛券商!并购重组频频踩雷 国信证券竟然7次公开致歉!
国信证券太牛了,重组并购触雷频现,2019年已7次公开致歉,这些并购重组有的涉及财务造假、合同诈骗案并被证监会、公安局立案侦查,已抓捕标的公司相关负责人!有的标的公司被会计师怀疑业务真实性存疑,被质疑财务造假!而有的业绩承诺1亿多,但实际上却亏损,差异实在太大!有的标的业绩未完成,由此主要导致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国信证券的并购重组项目频频触雷,执业情况确实堪忧!根据《国信证券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国信证券出具文件不准确、不真实、存在虚假记载等等各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屡屡违规,最近5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收到的警示函和行政处罚共26次,每年违规被证监会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高达5次以上。频频被罚,频频违规,永远不倒,应该是中华第一牛券商!
一、被质疑业务真实性、财务造假,连续3年业绩承诺未完成,国信证券致歉
藏格控股(000408)201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方案,金谷源通过出售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方式置入藏格钾肥99.22%股权,藏格钾肥99.2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93,896.31万元。交易完成后,藏格钾肥将实现借壳上市,藏格投资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永明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收购后,藏格钾肥连续3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实现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的80%,数据显示,藏格钾肥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约13.1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3.17亿元,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12.87亿元,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差异率为-20.89%。而之前2016年、2017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国信证券作为藏格控股2016年度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于5月5日晚间向投资者进行了道歉。最重要的是,藏格钾肥2018年相关业务和财务数据还被会计师质疑真实性!涉嫌财务造假!
我们看看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2018年12月25日,藏格控股全资孙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藏祥”)利用从客户深圳永旺四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旺四海 ”)、深圳市圳视通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圳视通科 ”)、供应商深圳兴业富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富达 ”)、深圳市尹颖鸿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尹颖鸿福 ”)、深圳朗信天下金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信天下”) 收回的应收账款及退回的预付账款,合计180,000.00万元,用于购买深圳市金瑞华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华安”)持有的五矿证券腾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 依据取得的资料, 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产品为 深圳市青梅涌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梅涌辉”)和深圳市卓益昌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益昌隆”)的 多项应收账款保理合同收益权,而该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的被保理人为上海藏祥的客户永旺四海、圳视通科 、上海藏祥的供应商 兴业富达 ;购买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权的交易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审批批准。
上海藏祥、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瑶博”)的客户永旺四海、圳视通科的贸易业务对应的供应商主要是兴业富达、尹颖鸿福、朗信天下、深圳市兴国昌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国昌大”)。 上海藏祥、上海瑶博2018年度大宗贸易按照净额法确认的收入金额为51,223.73万元,因大宗贸易业务形成的净利润为37,494.61万元,占藏格控股合并层面净利润的比例为28.86%;因贸易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金额为15,168.78万元,预付款项的金额为39,298.2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的金额为139,436.23万元,占藏格控股合并层面资产总额的19.98%。
针对上述业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检查、分析贸易业务,对贸易主要客户进行函证、访谈,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银行流水以及贸易客户永旺四海、圳视通科,供应商兴业富达、尹颖鸿福、朗信天下、兴国昌大的银行流水等审计程序,但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
(1)上海藏祥、上海瑶博大宗贸易收入的商业实质,以及相关交易的发生、准确性、完整性;
(2)藏格控股与上海藏祥、上海瑶博大宗贸易的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藏格控股关联交易的披露是否准确性和完整性。
(3)上述业务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国信证券表示,“鉴于藏格控股因藏格钾肥子公司上海藏祥和上海瑶博的大宗贸易业务等事项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无法确定藏格控股2018年度的《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本独立财务顾问无法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藏格钾肥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无法确定是否已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基于藏格控股2019年4月29日出具的《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二、宁波东力并购涉嫌财务造假、合同诈骗被公安、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宁波东力向富裕仓储等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 链)100%股权。
2018年宁波东力前董事兼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宁波东力前董事兼年富供应链总裁杨战武因涉嫌在与公司签订并履行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过程中,隐瞒年富供应链实际经营情况,财务不真实,以达到骗取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的目的,涉嫌合同诈骗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于2018年8月6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合同诈骗一案已被宁波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尚未有最终审判结果。2018年,年富供应链扣非净利润为-17.26亿元。宁波东力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甬证调查字2018039号),宁波东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年富供应链已经法院裁定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丧失持续盈利能力,补偿责任人应补偿金额合计为216,000.00 万元
对此,国信证券公司表示,由于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等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裁定受理惠州埃富拓 科技 有限公司对年富供应链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年富供应链管理人,年富供应链日常经营活动及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影响且自移交管理人后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年富供应链2018年度实际业绩及净利润大幅度下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三、 百花村并购标的3 年合计完成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的69.42%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 2017 年度、 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30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456,365,673 元购买南京华威医药 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各方确认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94,500.00 万元。2018年实际实现业绩1.06亿元,实现数与业绩承诺数之比完成率为72%。2016 年和 2017 年、2018 年合计实际净利润完成 3 年合计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的 69.42%。
四、远方信息收购标的承诺1.09 亿元,完成业绩-0.14 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上市公司”)于 2016 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了浙江维尔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后更名为浙江维尔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 科技 ”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承诺利润:2016 年达到 6,800 万元,2017 年达到 8,000 万元,2018 年达到 9,500 万元。
维尔 科技 扣除协议约定不纳入考核范围的费用后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者为-1,445.96 万元,低于承诺数 10,945.96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5.22%,交易对方关于维尔 科技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能实现。
国信证券表示:对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公司维尔 科技 未能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五、初灵信息收购标的承诺利润0.75亿元,完成利润0.13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北京视达科 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2018 年度,北京视达科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5.74万元,低于2018 年度承诺的7,480.00万元,北京视达科2018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国信证券称:对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公司北京视达科未能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继续督导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 恒锋工具收购标的承诺数2,300 万元,实现利润1255 万元
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上优刀具100%股权,整体价值确定为19,380 万元。如果本次交易在2016年实施完毕,利润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对于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为 2016 年 1,450 万元、2017 年为 1,850 万元、2018 年为 2,300 万元。。若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实施完毕,则 2019 年承诺净利润数为 2,625 万元。
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11,335.05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52,567.73 元,两者孰低为 12,552,567.73 元,低于承诺数 2,300 万元,上优刀具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国信证券称:我们对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公司上优刀具未能实现2018年度业绩承诺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继续督导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汉邦高科收购标的承诺业绩完成率71.8% ,国信证券致歉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2017年向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发行 12,210,868 股股票及支付现金 10,582.10 万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石威视100%的股权。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2019 年度标的公司扣非净利润(下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100 万元、5,330 万元、 6,929 万元、8,315 万元。
2018年金石威视实现扣费后净利润仅为4975.85万元,承诺完成率仅71.81%。
国信证券称:对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公司金石威视未能实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继续督导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交易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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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近期非常火爆的重组概念,收集名单整理如下(一):
1)文山电力600995
(10连板)
置换资产+抽水蓄能
1.10月18日复牌,10月15日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将主要从事购售电、电力设计及配售电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置出上市公司,并与南方电网持有的调峰调频公司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转变为抽水蓄能、调峰水电和电网侧独立储能业务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了业务层面上的彻底转型。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52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实控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
3.调峰调频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抽水蓄能行业的企业之一。作为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唯一负责投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调峰调频电源的子公司,持续专注于抽水蓄能建设。目前,该公司已建成投运抽水蓄能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788万千瓦。在建抽水蓄能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240万千瓦。正在开展前期工程的电站3座,总装机容量360万千瓦。
4.调峰调频公司2019、2020、2021年上半年:收入为48.4、53.0、31.2亿;归母净利润为8.2、8.4、5.6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31.3、16.8亿(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凤凰光学600071
(11连板)
拟重组转型半导体材料
1.9月29日晚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向电科材料等发行股份购买国盛电子100%股权和普兴电子100%股权;本次重组拟注入的标的公司国盛电子、普兴电子主业为半导体外延材料;
2.本次交易系中国电科产业发展整体部署,将半导体外延材料业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对半导体产业企业;通过此次重组,公司将战略性退出光学器材行业,未来业务将定位于半导体外延材;
3.国盛电子和普兴电子合计归母净利润2020年为2.31亿,21年上半年为2.46亿(未经审计),其中:国盛电子:2020年收入7亿,归母净利润1.23亿;21年上半年收入4.2亿,归母净利润1.17亿;普兴电子:2020年收入7.09亿,归母净利润1.08亿;21年上半年收入4.94亿,归母净利润1.29亿;
4.本次募集资金发行价格确定为12.8元/股,交易完成后,电科材料预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实控制人仍为中国电科
3)四川路桥600039
(7天4板)
并购+风电蓄能
1.近期重大资产重组公布。收购路桥资产,继续巩固主业,这类资产相对收益稳健 ,从而保证业绩的稳定性。开盘后市场也给予了很好的反馈。停牌一周后,出现连续二个一字板。
2.同时,四川路桥,地处成渝 经济圈,符合国家近期发展规划。
3.目前该股涉及风电水冷蓄能,具有石墨烯,锂电池概念。川能动力 拟向其转让5%的能投锂业股权。并将与比亚迪 ,川能动力合资开发磷酸铁锂项目。具备纯正的锂电和蓄能双重概念。
4.碳交易概念。四川铁能电力有限公司持股40%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而四川路桥持有了四川铁能电力有限公司40%股权。
4)金开新能600821
(8天5板)
拟收购菏泽智晶新能源 +风电+光伏
1、10月26日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 正筹划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余英男持有的菏泽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90%的股权,标的对应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不高于6.3亿元。初步测算,此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实控人为天津国资委,股东兼含国开金融 、金风 科技 、三峡资本等,具备国开行背景,融资渠道丰富,2021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包括大力发展风电光 伏电站业务。
3、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个板块,在全国10多个省市筛选储备光伏发电项目近3GW,其中已并网容量近700MW。
4、9月15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拟以人民币1.52亿元收购木垒县采风丝路100%股权,采风丝路主要资产是持有木垒大石头 第五风电场200MW风电站项目,2020年12月底全容量建成并网。
5)中电电机603988
(6天5板)
置换+光伏发电
中电电机发布了资产重组公告,拟以自身全部或部分资产及负债与天津富清持有的北清智慧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北清智慧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宁波君拓,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天津富清,北京市国资委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重组完成后,中电电机将变身为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等业务的新能源 公司。
北清智慧将借壳回归A股
根据公告,北清智慧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及管理光伏发电业务、风电业务,实现的电力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业务、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业务及风电业务。
2017年至2020年1-6月,北清智慧模拟口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其中净利润分别为4.32亿元、7.32亿元、7.81亿元和4.35亿元。
1.在风电领域,中电电机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为北清智慧100%股权。标的公司业务包括投资、开发、 建设、 营运及管理光伏发电业务、 风力发电业务;实现的电力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业务、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业务及风力发电业务。公司研发实力雄厚,在新产品和新领域继续增强研发力度,完成了风电用中速永磁同步发电机和YBX3高效率高压隔爆型电机新系列的研发,填补了公司在特殊工况行业的空白,进一步丰富了产品品种类型和产品线。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46项。
2.在新能源领域,中电电机专注于研发生产大中 型直流电机、中高压异步电机、同步电机、防爆电机、船用电机、矿井提升机、风力发电机、 汽车 发电机及其它特种电机,公司2020 年度业绩增长较大,主要因受市场影响, 风电行业需求增大,公司风力发电机业务大幅增长。大中型电机市场增长领域主要在电站设施改造、石化防爆、节能环保、水利 、核电以及新能源开发等领域,中小型电机增长领域主要集中在伺服电机、新能源 汽车 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智能 节能电机领域。
3.元宇宙版块强势,中电电机旗下的玩友时代业务涵盖网络 游戏 研发、全球发行运营、IP生态衍生、文创产业投资、移动社交平台等,已成功推出了《浮生为卿歌》、《精灵食肆》、《熹妃Q传》等热门精品 游戏 。
6)钧达股份002865
(5天2板)
重组完毕+光伏电池+ 汽车 饰件+小鹏 汽车
1.9月28日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向宏富光伏购买捷泰 科技 47.35%股权的交易对价共计13.3亿元;工商已登记完毕,公司持有捷泰 科技 51%股权,捷泰 科技 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拟使用1.5亿元增资弘业新能源 ,增资后公司持有弘业新能源 12%股权,弘业新能源目前在建设期,正在建设年产5GW高效太阳能 大尺寸(182mm及以上尺寸)电池项目。
3.7月9日公司拟合计以现金14.34亿元购买捷泰 科技 51%股权,捷泰 科技 为国内光伏电池片出货量最多的企业之一,根据PV InfoLink的数据,捷泰 科技 电池片业务前身展宇新能源2019年电池片出货量位列行业前五。
4.捷泰 科技 是国内最先进光伏电池片生产商之一,目前年产能约8.2GW,产能规模在A股上市的独立电池厂商中仅次于通威股份 (2020年30GW)和爱旭股份 (2020年22GW)。
5.公司主营 汽车 塑料内外饰件的研生销,新能源 汽车 合作厂商包括海马 汽车 、江铃 汽车 、小鹏 汽车 、威马 汽车 。
7)中闽能源600163
(5连板+3连板)
风电+光伏发电
福建漳州市50GW海上风电大基地规划出台;年内中国海上风电装机总量很可能将超过英国,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1.公司是福建省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等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
2.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在建/筹建海上风电31.2万/50万千瓦、在建抽蓄120万千瓦,这些项目在实现盈利后都有望注入上市公司;公司积极开拓生物质发电项目领域,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也有望于2021年投产。
3.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二期项目于2020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24.6万千瓦项目若能于2021年顺利建成投产,2021年将新增海上风电装机11.4万千瓦;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已占公司总装机规模的25.67%。
4.10月27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1亿元,同比增长50.9%。净利润3.9亿元,同比增长94.92%。业绩增长主要为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平潭青峰风电场二期项目去年同期尚在建设,未全部投产;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较去年同期新增部分风机投产,售电量增加,收入相应增加。
8)天下秀600556
(6天5板)
重组+新媒体+元宇宙
作为A股市场较为稀少的新媒体营销行业龙头企业,也得益于最近最火的元宇宙概念,天下秀受到二级市场追捧,录得三连板。
1.新媒体行业龙头企业天下秀2019年12月份成功借壳ST慧球上市。在重组时,天下秀整体估值为39.95亿元。重组方案,上市公司向天下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天下秀100%股权,并对天下秀进行吸收合并,上市公司为吸收合并方,天下秀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天下秀注销法人资格,上市公司作为存续主体,将承接天下秀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天下秀持有的4604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将相应注销,天下秀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为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重组后的财务报表显示,2019年度天下秀实现营业收入19.77亿元,同比增长6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亿元,同比增长63.79%。
天下秀全体股东曾作出业绩承诺,2019年至2021年度天下秀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2.45亿元、3.35亿元、4.35亿元。
而在重组完成首年,天下秀顺利实现业绩承诺。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4亿元,超过当期2.45亿元的业绩承诺数,完成比例为103.65%。
在一个以粉丝经济为依托的崭新行业中,天下秀通过构建一个稳定的“红人经济生态圈”,逐步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红人新经济公司。
纵览公司近几年财务数据,2016年至2018年,天下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76亿元、7.25亿元、12.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9亿元、1.01亿元、1.58亿元。算上去年业绩表现,近三年来天下秀营收和净利润复合增长60.73%、63.56%,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细拆业务板块来看,得益于持续深耕于新媒体营销主业,2019年天下秀新媒体营销客户代理服务营收达到17.07亿元,同比增长89.23%。同时,新媒体广告交易系统服务收入2.69亿元,同比减少12.03%,不过此部分收入规模较小,对整体业绩表现影响不大。
2.定增21.2亿巩固龙头地位。随着成功上市,资本补充渠道拓宽,天下秀上市后的“资本运作首秀”则聚焦在定增募资方面。
根据日前公司披露的定增方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5.0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2亿元,分别用于新媒体商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WEIQ新媒体营销云平台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发行股份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天下秀实控人新浪集团和李檬的持股比例将由发行前的41.84%下降至32.18%,仍为公司实控人。
事实上,近年来由于社交媒体、短视频、音频、直播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的快速发展,带动新媒体行业从业者和自媒体行业的繁荣。作为以社交营销为核心的新媒体行业龙头公司,通过搭建新媒体商业大数据平台,将有助于天下秀巩固其国内领先新经济大数据商业平台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