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科创板退市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此外,投资者需了解,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有哪些?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❷ 科创板退市新规
1、新增市值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将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并设置了过渡期安排:触及面退的个股,“低面”时间从新规之前开始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法律依据: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一、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
(一)确立主动退市的途径和方式。上市公司通过对上市地位维持成本收益的理性分析,或者为充分利用不同证券交易场所的比较优势,或者为便捷、高效地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结构、人员结构等实施调整,或者为进一步实现公司股票的长期价值,可以依据《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实现主动退市。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以主动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其股票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退出市场交易。
(二)明确主动退市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上市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召开股东大会前,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退市原因及退市后的发展战略,包括并购重组安排、经营发展计划、重新上市安排等。独立董事应当针对上述事项是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征询中小股东意见,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应当与股东大会通知一并公布。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财务顾问为主动退市提供专业服务、发表专业意见并予以披露。
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实施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公司合并、上市公司全面回购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愿解散,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重组、回购等监管制度及公司法律制度严格履行实施程序。
(三)规范主动退市申请与决定程序。申请其股票退出市场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退市申请至少应当包括股东大会决议、退市申请书、退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证券交易所应当自上市公司提交退市申请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上市公司提交的退市申请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重点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在审查决策程序合规性的基础上,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其股票终止上市交易的决定。
因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实施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公司合并、上市公司全面回购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愿解散,导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购或者收购结果、完成合并交易、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建立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专门报告制度。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及上市公司退出市场交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情况报告证监会。
(四)健全主动退市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形式,研究建立包括触发条件、救济程序等内容的余股强制挤出制度。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允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回购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制定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专门制度规范。研究丰富并购融资工具。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对包括退市公司在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程序、披露要求等作出规范。
上市公司在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时部分乃至全面回购股份,导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公司可以申请再次公开发行证券,或者向其选择的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在触及强制退市指标前,实施主动退市,在消除可能导致强制退市的情形后,可以重新申请上市。涉嫌欺诈发行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前,按照公开承诺回购或者收购全部新股,赔偿中小投资者经济损失,及时申请其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证券交易所可以通过设定差异化的上市年费、提高信息披露要求等经济或者自律方式,加大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维持上市地位的成本,引导其主动退出交易所市场。
二、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五)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❸ 科创板股票的退市制度与A股有哪些区别道科创如何看
你好,创板退市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科创板退市环节:公司触及终止上市的标准,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2)科创板退市时间:退市时间缩短为两年,首年不达标ST,次年不达标直接退市;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3)重大违法退市指标: 重大违法“一退到底”,取消暂停上市,实施永久退市。
(4)市场类退市指标:构建成交量、股价、股东人数和市值四类退市标准,保留现有未按期披露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基础上,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规性退市指标。
(5)交易类退市指标:强制退市交易标准达到一项即终止上市。科创板还首次引入市值标准,对于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上市公司进行强制退市。
(6)财务标准强制退市:以下情形首年不达标实施 *ST 警告,次年不达标则直接退市。还有通过引入扣非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双重指标,连续两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上市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❹ 科创板退市规则
退市制度是指上市公司退出证券市场,甚至退出证券市场。由于科创板IPO实行注册制,与传统的核准制有较大区别,其退市制度也与上交所的核准制有较大区别,主要表现在重大违法、交易违规、财务等退市标准上。
注册制背景下,IPO常态化带来的是简单高效的市场准入,匹配的话退市也要常态化。注册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募集资金用途、控制人、关联交易等要求更宽松,审核程序更简单,企业更容易达到上市资格。与此同时,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大幅增加,处于下滑或年底不良业务的企业也应被淘汰。
上海证券交易所现行的《证券法》和科技创新板上市规则,在原核准退市规则的基础上更新了多项具体规定。其中《证券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退市制度单列一章说明。与上交所核准的退市制度相比,科技创新板注册制的退市制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审批制度
(1)包括舞弊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中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包括“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二)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3.对信息披露、听证等退市程序做出要求。
2.科技创新板注册制度
(1)包括舞弊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中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包括“相关财务指标”;(二)危害国家团举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行为;(三)退市期限为15日;(4)细化退市决定撤销、重大违法司法裁判文书撤销后的程序。
科创板注册退市制度中重大信息违法披露弱化了对企业盈利能力的明确要求,强调了企业财务的公开透明,退市程序细化了裁判文书撤销后的程序。
1.审批制度
(一)包括连续120个交易日成交500万股;(二)包括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和股票面值;(3)包括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东人数,平均每天2000人。
2.科技创新板注册制度
(一)包括连续120个交易日,交易量200万股;(2)包括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为人民币1元;(三)包括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3亿元人民币;(4)包括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东人数,平均每天400人。
科技创新板的注册退市制度降低了交易量要求,增加了退市交易指数和“1元退市”规则。
1.审批制度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包括: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2)扣非净利润为负值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为负;(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或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2.科技创新板注册制度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3)扣非净利润为负的公司需要披露扣非情况,会计塌槐师事务所将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科创板注册退市制度优化了业务能力指标,调整了财务退市风险预警标准。
1.审批制度
(一)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错误、虚假记载和未按时披露;(二)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3
(2)对于红筹企业,适用《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应答带条款另行适用。
如果是独立子公司应该是可以的,公司资产不计入上市公司。如果计入上司公司资产,需要通过一些途径剥离,不过现在抢着上科创版的多的是,肯定先选优质的,条件更符合的。科创版与主板最大的区别是注册制,更接近国际金融市场规则。退市规则也要完善的多。新股发行结束后8个交易日内安排上市(如遇重大事件视情况顺延),排队时间不会超过4个月,涨跌停板为20%,而且震荡幅度过大时会有盘中临时停盘,这点类似于当时的熔断机制。总之,科创版与主板在上市条件,交易规则,运行机制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也是中国金融市场迈入国际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❺ 科创板亏损退市制度
法律分析:(1)退市环节:如果科创公司触及终止上市的标准,股票上市将直接终止,暂时的停上市, 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程序将不再适用。
(2)退市时间:退市时间缩短为2年,第一年不到1月1日,第二年不到1月1日,退市;不到1月1日,退市的整固期为30个交易日,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3)退市重大违规指数:重大违规将被“撤到底”,临时停上市将被取消,永久退市将被执行。
一、如科创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的重大违规行为,其股票上市将被终止。
第二,如果科创交易量、股票价格、市值,股东人数等交易指标达到终止上市的标准,应立即终止股票上市,具体标准由交易所规定。
第三,如果科创公司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其财务指标达到了终止上市的标准,该股票应该终止。科创板没有采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指数,而是设定了一个能够反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综合终止指数。具体标准由交易所规定。
法律依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第二十六条 科创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第二十七条 科创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第二十八条 科创公司股票交易量、股价、市值、股东人数等交易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具体标准由交易所规定。
第二十九条 科创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科创板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上市指标,交易所应当设置能够反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组合终止上市指标。
第三十条 科创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其股票应当终止上市。交易所可依据《证券法》在上市规则中作出具体规定。
❻ 科创板退市什么条件
科创板退市条件比沪市更严格,时间也更短,一旦达到退市条件不存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等措施。 科创板退市的4个条件如下: 1、连续120天累计成交低于200万股; 2、连续20日交易价低于面值; 3、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均低于3亿元; 4、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拓展资料:
1、 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 科创版上市条件主要有:(1)企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无重大违法违规现象; (2)上市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可以持续经营; (5)符合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3、 在科创板开户一般需要满足两个基本要求: (1)账户内资金:投资者在申请权限开通前的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日均资产不能少于50万人民币。(2)参与证券交易时间: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必须在两年及以上。
4、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