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带星st股如何摘帽
ST上市公司摘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年报必须盈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
高风险常常与高收益相伴,听到ST股票能获得高收益的消息,让许多炒股小白心动,在这里我建议大家,在没有彻底了解清楚ST股票之前,就不要轻易去触碰它!今天就来跟大家普及一下ST股票,也非常期待这次科普能为大家提供一点帮助!在继续下面的科普之前,给大家分享几个炒股神器:炒股的九大神器免费领取(附分享码)
一、ST、*ST股票是什么?
ST即Special Treatment,意为特别处理--对财务或其它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股票被冠以ST,这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就要被处罚,正相反,这是为了对消费者起到投资风险的警示作用,引导他们进行理性投资。在这段时间里,公司股票每日的涨跌幅度在±5%内,当公司处理好异常情况,恢复正常,就能恢复正常交易。排除ST ,*ST大家通常也会看到。*ST意味着公司连续三年亏损退市的风险,不出意外的话,下个月就会退出市场(但也会视情况而定)。
二、为什么有人热衷炒ST股票?
ST股票的投资价值主要是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1、摘帽:摘帽说明公司情况好转,也意味着股票价格有可能会回升。故而上市公司被ST时,一些投资者预测的是公司业绩迟早会变好,所以就会在这时买进股票,坐等股价上升。
2、股价低:在经过长时间的下跌后,ST股票价位已经处在了较低的位置,就到了购买的时候,有的投资者通过短线操作,他们善于抓住反弹机会,来赚取差价。新手由于刚刚入行,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ST股票的最终整改状况或者业绩是否好转的信息,因此投资ST股风险较大,这里给大家推荐股市播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ST股票怎么买卖?
1、为什么买不了ST?
有的小伙伴还没有进行过ST股票买卖,第一次有买不了的情况出现。ST的股票就表示风险可能会比较大,所以,你需要开通对应的权限以后再购买ST的股票,就意味着,你要签风险协议书。
2、如何开通买卖权限?
通常在选择ST股票挂单买入之时,就有一个风险提示的窗口展现出来,你可以点击“警示板”,让风险警示权限生效。官网可以受理签署风险提示书,营业部的柜台也可以。(温馨提示:卖出持有的ST股票不需要权限,可直接卖出)
3、持有的股票变ST怎么办、会怎样?
很多股票刚被ST都会出现明显的下跌,此刻许多投资者发生被套的情况,并且还应留意到ST个股后期会存在退市的风险。要依照实际情况来分析,有些ST股主要的解决难点就是经营性亏损,在短期内,基本很难用加强管理的方式扭亏为盈。所以ST公告一经发出,它们就会被投者卖出,从而造成连续跌停板,但是成交量比较小。有些ST股造成的亏损是有特殊原因的,资产重组也是对ST股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往往这些股票的潜力最大。比如说舍得酒业,由于控股股东违反规定占用资金被ST,后解决了问题,股票虽说被ST,不过根据业绩来看近一年来舍得酒业表现不错。ST已经从去年9月22日到今年5月19日复牌“摘帽”了,ST这段股价涨幅超300%。很多股民都不知道怎么样判断自己手中股票的行情,诸位可以考虑抓紧做个诊股,以免错过大好的止损时期,免费的诊股通道请戳这里:给你看中的股票一个深度体检:【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应答时间:2021-08-3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2. 市值退市标准
法律分析:市值退市,标准为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二)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三)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其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且其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同时低于100万股;
(四)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五)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A股、B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
(六)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七)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第十五条 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九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自上述九十个交易日的起算时点起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高于500万股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出现连续九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自上述九十个交易日的起算时点起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达到100万股以上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其A股、B股股票的成交量同时触及前两款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自上述九十个交易日的起算时点起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A股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达到500万股以上或者B股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达到100万股以上,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一)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二)每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三)公司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