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行人转让控股子公司的是否构成重组
转让并不一定构成重组。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⑴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⑵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⑶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从实际看来,重大资产重组最常见的资产交易行为,就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股权,即《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
2.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不构成重组是利空吗
利好。
这种情况不涉及资产置换,不算重组,审批门槛低,但实质上,对公司的经营已经产生重大影响了,是利好。
3. 如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问审核程序是啥
只要发了股票,就要走重组委。如果规模构成重大,手头有现金(或银行可贷款),那么可以错开时间,分两次收购把每次规模变小,前后间隔一年以上。(如果想让被收购方持有股票,可以安排对方用到手的部分现金在指定时间内在二级市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4.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购买资产申请需要交易所批准吗
交易所没有权限批准发行股票,这个必须证监会来批。
如果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重组的话,证监会和交易所都不管,只要如实披露就行了。如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还是要证监会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