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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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2. 科创板有知道的吗
科创板是国家最近才推荐的,而格菲科创板研究院就是专门研究科创板的平台,这个平台会对所有科创企业进行细致的分析,很有深度,每个股票都会有一个多空论战板块,核心观点很有参考价值。
3. 罗斯福新政是什么
罗斯福新政
罗斯福新政一、罗斯福是如何实施新政的 在美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爆发于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危机和罗斯福总统实施的“新政”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致于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不可回避的要研究这段历史。 1929年10月24日,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为“黑色的星期四”。在此之前的 1929 年夏天,美国还是一片歌舞升平,夏季的三个月中,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股票由 268 上升到391, 美国钢铁公司的股票从165上升到258,人们见面时不谈别的,只谈股票,直至9月份,美国财政部长还信誓旦旦地向公众保证:“这一繁荣的景象还将继续下去”。但是,10月24日这一天,美国金融界崩溃了,股票一夜之间从顶巅跌入深渊,价格下跌之快,连股票行情自动显示器都跟不上趟,股票市场的大崩溃导致了持续四年的经济大萧条,从此,美国经济陷入了经济危机的泥淖,以往蒸蒸日上的美国社会逐步被存货山积、工人失业、商店关门的凄凉景象所代替。 86000 家企业破产, 5500 家银行倒闭,全国金融界陷入窒息状态,千百万美国人多年的辛苦积蓄付诸东流,GNP 由危机爆发时的 1044亿美元急降至 1933 年的742亿美元,失业人数由不足 150 万猛升到 1700 万以上,占整个劳动大军的四分之一还多,整体经济水平倒退至 1913 年。农产品价值降到最低点,农民将牛奶倒入大海,把粮食、棉花当众焚毁的现象屡见不鲜。 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取代了焦头烂额的胡佛,当选为美国第 32 届总统。他针对当时的实际,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大刀阔斧地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克服危机的政策措施,历史上被称为“新政”, 新政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R”来概括 , 即复兴 (Recover) 、 救济 (Relief) 、改革 (Reform) 。由于大萧条是由疯狂投机活动引起的金融危机而触发的。罗斯福总统的新政也先从整顿金融入手。在被称为“百日新政” (1933年 3月9日至6月16日 ) 期间制订的15 项重要立法中 , 有关金融的法律占 1/3 。罗斯福于1933年3月4日宣誓就任总统时,全国几乎没有一家银行营业,支票在华盛顿已无法兑现。在罗斯福的要求下,3 月 9 日,国会通过《紧急银行法》,决定对银行采取个别审查颁发许可证制度,对有偿付能力的银行 , 允许尽快复业。从 3 月 13日至15 日,已有 14771 家银行领到执照重新开业,与 1929 年危机爆发前的 25568 家相比,淘汰了10797 家。罗斯福采取的整顿金融的非常措施,对收拾残局、稳定人心起了巨大的作用。公众舆论评价,这个行动犹 如“黑沉沉的天空出现的一道闪电”。罗斯福在整顿银行的同时,还采取了加强美国对外经济地位的行动。从 1933 年 3月10 日宣布停止黄金出口开始,采取一个接一个的重大措施:4月5日,宣布禁止私人储存黄金和黄金证券 , 美钞停止兑换黄金 ;4月19日 , 禁止黄金出口,放弃金本位; 6 月 5 日,公私债务废除以黄金偿付; 1934 年1月10日,宣布发行以国家有价证券为担保的 30 亿美元纸币 , 并使美元贬值 40.94% 。通过美元贬值,加强了美国商品对外的竞争能力。这些措施 , 对稳定局势 , 疏导经济生活的血液循环,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在“百日新政”期间,罗斯福在解决银行问题的同时,还竭力促使议会先后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和《全国工业复兴法》,这两个法 律成了整个新政的左膀右臂。罗斯福要求资本家们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订出各企业生产的规模、价格、销售范围;给工人们订出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规定,从而限制了垄断,减少和缓和了紧张的阶级矛盾。在得到大企业的勉强支持后,罗斯福随之又尽力争取中小企业主的支持。他说大企业接受工业复兴法固然重要,“而产生丰硕成 果的领域还在于小雇主们 , 他们的贡献将是为 1 至 10 人提供新的就业机会。这些小雇主实际上是国家骨干中极重要的部分,而我们的计划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美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复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新政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救济工作。 1933 年 5 月,国会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将各种救济款物迅速拨往各州,第二年又把单纯救济改为“以工代赈”,给失业者提供从事公共事业的机会,维护了失业者的自力更生精神和自尊心。罗斯福执政初期,全国 1700 多万失业人员及其亲属维持生计全靠州政府、市政府及私人慈善事业的帮助和施舍。但这部分财源相对于如此庞大的失业大军,无异于杯水车薪。解决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只有联邦政府才能办到。罗斯福新政的第一项措施,就是促请国会通过的民间资源保护队计划。该计划专门吸收年龄在 18 岁到 25 岁,身强力壮而失业率偏高的青年人,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开辟森林防火线和设置森林望塔,第一批招募了 25 万人,在遍及各州的 1500 个营地劳动。到美国参战前,先后有 200 多万青年在这个机构中工作过,他们开辟了 740 多万英亩国有林区和大量国有公园。平均每人每期干 9 个月,月 工资中拿出绝大部分作赡家费,这样在整个社会扩大了救济面和相应的购买力。对于千千万万依赖州、市养活的人们,罗斯福还敦促国会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救济机构,合理划分联邦政府和各州 之间的使用比例,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地方政府用来直接救济贫民和失业者。新政期间,全美国设有名目繁多的工赈机关,综合起来可分成两大系统:以从事长期目标的工程计划为主的公共工程署 ( 政府先后拨额 40 多亿美元 ) 和民用工程署 ( 投资近 10 亿美元 ) ,后者在全国范围内兴建了18万个小型工程项目,包括校舍、桥梁、堤坎、下水道系统及邮局和行政机关等公共建筑物 , 先后吸引了 400 万人工作,为广大非熟练失业工人找到了用武之地。后来又继续建立了几个新的工赈机构。其中最着名的是国会拨款 50 亿美元兴办的工程兴办署和专门针对青年人的全国青年总署,二者总计雇佣人员达 2300 万,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以上。到二战前夕,联邦政府支出的种种工程费用及数目较小的直接救济费用达 180 亿美元,美国政府借此修筑了近 1000 座飞机场、12000 多个运动场、800 多座校舍与医院,不仅为工匠、非熟练工人和建筑业是创造了就业机会,还给成千上万的失业艺术家提供了形形色色的工作,是迄今为止美国政府承担执行的最宏大、最成功的救济计。这一笔钱经过工人的口袋、通过不同渠道和消费,又回到了资本家手中,成为以政府投资刺激私人消费和个人投资的“引动水”。 从 1935 年开始的第二期“新政”,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着重通过社会保险法案、全国劳工关系法案、公用事业法案等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巩固新政成果。罗斯福认为,一个政府“如果对老者和病人不能照顾,不能为壮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青人注入工业体系之中,听任无保障的阴影笼罩每个家庭,那就不是一个能够存在下去,或是应该存在下去的政府”,社会保险应该负责“从摇篮到坟墓”整个一生。为此,制定了《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凡年满 65 岁退休的工资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每月可得 10 至 85 美元的养老金。关于失业保险,罗斯福解释说:“它不仅有助于个人避免在今后被解雇时去依靠救济,而且通过维持购买力还将缓解一下经济困难的冲击。”保险金的来源 , 一半是由在职工人和雇主各交付相当工人工资 1 %的保险费,另一半则由联邦政府拨付。这个社会保险法,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强烈愿望,受到美国绝大多数人的欢迎和赞许。 1937 年5月24日 , 罗斯福向国会提交了受到广泛注意的关于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立法的咨文。咨文承认“我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绝大多数从事农业或工业,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我们必须铭记我们的目标是要改善而不是降低那些现在营养不良、穿得不好、住得很糟的那些人的生活水平。我们知道,当我们工人的一大部分还没有 就业的时候,超时工作和低水平的工资是不能提高国民收入的。”由国会没有对法案采取行动, 1937 年 10 月 12 日,罗斯福再次提出,直到 1938 年 6 月 14 日通过。这就是《公平劳动标准法》 ( 又称《工资工时法》 ) ,它的主要条款包括每周 40 小时工时,每小时 40 分最低工资;禁止使用 16 岁以下童工,在危险性工业中禁止使用 18 岁以下工人。关 于最低工资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日后陆续有所调整。这些社会立法,虽属社会改良的范畴,但对广大人民特别是工资劳动者甚有好处。为了解决社会保险制度的联邦经费来源问题,罗斯福破天荒地实行了一种按收入和资产的多寡而征收的累进税。对 5 万美元纯收入和 4 万美元遗产征收 31 %, 500 万美元以上的遗产可征收 75 %;公司税过去一律是 13.75 %,根据 1935 年税法,公司收入在 5 万美元以下的税率降为 12.5 %, 5万美元以上者增加为 15 %。 到 1939 年,罗斯福总统实施的新政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新政几乎涉及美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多数措施是针对美国摆脱危机,最大限度减轻危机后果的具体考虑,还有一些则是从资本主义长远发展目标出发的远景规划,它的直接效果是使美国避免了经济大崩溃,有助于美国走出危机。从 1935 年开始,美国几乎所有的经济指标都稳步回升,国民生产总值从 1933 年的 742 亿美元又增至1939年的 2049 亿美元,失业人数从 1700 万下降至 800 万 , 恢复了国民对国家制度的信心,摆脱了法西斯主义对民主制度的威胁,使危机中的美国避免出现激烈的社会动荡,为后来美国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二战以后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 诚然,罗斯福的“新政”措施,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资本主 义,以克服经济危机,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新政”是他医治资本主义社会的疾病在常规疗法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试用的一种试验性的疗法。事实上,“新政”的某些措施也有不足之处,这也每每成为他的政敌发难的理由。“新政”实施过程中利益受损的阶层也曾予以抵制和诽谤,甚至作为新政初期重要内容的《工业复兴法》及另外两项法案也在时隔两年后被最高法院裁定为违宪。但是,只要我们真正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审视“新政”,就不难看出,“新政”号准了美国经济 和社会生活的脉博,“使人们能够重返工作,使我们的企业重新活跃起来”的口号,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充分唤起了他们的积极性。罗斯福把保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保证公民就业作为政府的责任,尤其是以工赈的形式修建的一大批工程项目,不仅大大缓解了失业困难,刺激了经济的早日复苏,而且许多基础设施建设使美国经济受益无穷。新政留下了大量防止再次发生大萧条的措施和政策,为美国投入二次大战及战后的快速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罗斯福也因此成为自亚伯拉罕·林肯以来最受美国和世界公众欢迎的总统而永载史册。 二、我们应怎样借鉴新政 尽管我国经济已经实现软着陆,发展的势头良好,国家经济实力显着增强。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相当多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下岗和失业人员增多,就业压力加大;农业基础仍然薄弱,经济建设中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现象比较普遍,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高;金融监管不够健全,金融秩序在某些方面比较混乱;地区发展差距仍然明显存在,收入分配关系还没有理顺,城乡都有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对 5.8 万户国有工业企业追踪监测表明 , “ 1 至 4 月份国企指数再度下滑,达到- 109 点,比 1 至 3 月份下降 28 点,比上年同期下降 103 点……国有亏损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 , 亏损面扩大 , 亏损额上升 ,1 至 4 月份亏损额 上升 31.6 %,造成全部国有企业净亏 88.7 %亿元。”又据一九九七年 度劳动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公有经济吸纳就业人数减少,到去年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尚有下岗未就业人员 634.3 万人” , 在全国 8.46 亿劳动力中,每年新增就业人员就有 710 万 , 占劳动力总数 8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又常常处于间歇性待业状态。应当明确,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我们在改革深化、经济发展中的必然现象,是前进中的问题,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经济危机时期发生的大量失业现象,也有别于我国六十年代经济困难时出现的就业需求严重不足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只能立足现阶段实际,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措施。现实是历史的重复和延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虽然三十年代美国总统罗斯福推行的“新政”措施,已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美国的国情和我国当前面临的情况也大不相同,但其对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尤其是启动市场和实施“再就业”工程,还有诸多可资借鉴之处。1 、强化金融监管力度,实行正确的货币政策,防止金融风险。 现代金融政策对国民经济具有极大的调节作用,而现代经济危机也多由金融界的混乱引起。去年以来,东南亚的金融危机波及许多国家,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保持了金融市场和人民币的汇率稳定。但必须从中吸取教训,采取积极措施,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实际上,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大量的产品以出口东南亚国家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影响也是明显的,会使一些企业的经营形势更加严峻,导致下岗、失业的职工人数越来越多。这也警示我们,要时刻注意虚拟资本急剧膨胀的负面影响,预防“泡沫经济”的出现,保持适度外汇储备,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疏散金融风险,在开放外资和金融市场方面一定要慎重行事。同时,要在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上狠下功夫,尽快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消除投资膨胀、房地产和股市过热、低水平重复建设、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急剧增加等因素对经济发展造成的隐患,从多方面做好抵御金融危机的准备,防止由于金融政策的失误对国民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2 、以工代赈 , 启动市场。政府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入 , 通常能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社会总需求和国民收入,起到经济学上所说的“乘数效应”。这方面,“新政”通过兴办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促进经济复苏并借此帮助失业者的做法堪称典范,世人有目共睹。目前,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仍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也使通过增加国内投资和国内需求来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显得更迫切、更有必要。推行这个战略措施,我们有许多有利条件: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近 5 万亿元,储蓄率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有外汇储备和外币存款 1800 多亿元,社会上还有数万亿元手持现金和流动资金;有各类库存、积压物资近千万元,粮食储备丰富;全国转产的国有集体企业有数万亿元资产的厂房、设备、场,有条块分割体制下形成的盲目建设、重复投资项目和半截子工程等等。同时,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也亟需在这些领域施展才能,开辟新的就业门路。中央已经根据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需求,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等方面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措施,提出了三年增加政府投资 7500 亿美元的计划。现在要紧的是加强投资启动,集中一切可以利用的资金向社会发行建设公债,在全国有计划地逐批兴建农田水利、铁路、公路、文化体育设施及其它公共工程项目,开发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全体国民的收入水平,有效地刺激合理消费,促进生产,尽快形成“经济增长、财富增加、收入提高、需求扩大”的良性循环链。 3 、注重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局面,由于国家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三资”这些年呈现出急剧上升的势头,对增强我国整体经济实力,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产品更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给民族工业的发展以挤压。毫无疑问,我们应当继续实行吸引外资的政策,但制定保持民族工业的政策更是我们国家长久发展的大计。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为他们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提供优惠的政策,特别是信贷政策,促其更快更好地发展。只有给民族工业创造更加适宜的政策和社会环境,给民族工业减轻税负,重视科技改造、科学管理,才能逐步增强其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改造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才能吸引更多的资本、资源流向工业,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4 、重视农业,强本固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国人民的小康。罗斯福“新政”把城市的繁荣和乡村的振兴联在一起考虑,强调“如果农村人口没有足够的购买力购买鞋子、衣服、汽车,那么工业 中心也要受苦”。在政策上则重视对农业的救济、植树造林,由政府开发电力资源等等。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居住在农村。近年来,农业的基础地位在一片“加强”声中实际上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农村市场远没有开发起来。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但对农业不合时宜、不分章法地乱干预,农副产品的卖难和不断加重的农民负担又在不时地抵销着这种实惠。农村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却又有大量的草场、荒漠、荒山、滩涂等资源无力开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市场的萎缩是整个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的重要因素。无论从社会稳定、城乡协调发展,还是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文明水平的角度来看,都必须重视并加强对农业和农村问题的研究,从宏观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在政策上给予农业、农村、农民进一步的扶持、引导和帮助,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当前,在启动农村市场、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开发利用农村闲置资源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潜力,除了政策、科技、投入以外,积极引导、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下岗分流人员投身这些领域,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不失为一种正确的选择。 5 、充分利用人才资源,大力促进再就业工程。我们现在进行的改革,实际是自八十年代农村改革以来的第二次生产力解放运动。劳 动力始终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创造力的因素。充裕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特而巨大的投入要素。一个穷困潦倒的天才,如果生活的唯一目的是考虑如何才能不再挨饿,那么纵然他是盖世英雄,也难有用武之地。在我国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大量的被精减干部和下岗职工中,绝大部分是各行各业出类拔萃的人才,起码也是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熟练劳动力。在原有体制下,这些巨大资源并没有得到合理配置,有些被长期闲置,甚至有些在逆向运动,产生负面经济效益,这是最大的浪费。回顾农村改革的历程,成功的关键之一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目前分流下岗的劳动力群体,从总体上看,与农村劳动力相比,无论在知识结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内外交往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更大的优势,是一笔宝贵财富。一旦这些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将是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一股巨大力量。用好、用活这些人才资源,各级政府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应该以此为目标,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的再就业机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为下岗职工提供求职、招聘信息,加强就业指导和培训,引导下岗职工自主择业、自强创业、依靠市场找职业,从多方面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为实施再就业工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力争使全国绝大多数劳动者“人人有饭吃,人人有活干”。 6 、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的下岗分流人员中,国有企业职工占绝大多数。几十年来,他们为国家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企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造成目前许多国有企业隐入困境、富余人员过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们在就业模式、就业制度上,对劳动力实行由国家主要是由国有企业包下来的办法,还有如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导致产品没有市场,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有的由于企业用人不当,管理不善造成企业停产停工,职工不得不下岗待业;有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的是由于企业产品、技术和经济结构调整而导致职工调整和转移就业岗位,等等。现有政府机关也大多是计划经济时 期的产物,数次改革都没能走出“膨胀-精减-再膨胀-再精减”的怪圈,导致人员越来越多,而职能没有大的转变,甚至有些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起到了一些负面作用。企业和政府机关的这些 富余人员必然要在改革进程中首当其冲,率先加入下岗待业的行列,这是大势所趋。但这部分人决不是社会的包袱,他们用自身下岗的实际行动为国家各项改革创造了良好环境,用特殊的方式为社会作出了贡献。政府和全社会要尽全力解决他们的困难。罗斯福“新政”的最初措施就是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由政府拨出专款用来给失业者提供工作,一时找不到工作则作为生活必需的衣食住费用。我们欣喜地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已有明确的认识,并正在付诸于各种实际行动。最近召开的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已作出相应的部署,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分别承担的责任。在我国,由于下岗、失业现象出现的时间短,而政府的再就业机制、措施还不完善、不配套,在下岗失业职工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岗位以前,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显得尤为重要,事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7 、健全法律法规,保证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现代经济的发展与法律的逐步健全完善是分不开的。罗斯福新 政的成功经验之一是在推行过程中颁布实施了一整套法律法规,把新政措施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如先后颁布的《农业调整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社会保障法案》、《工资工时法》等。在向市场 经济体制转化过程中,我国的就业政策已由“统包统配”变为指导就业,由政府安置变为市场调节。伴随国企改革的深入,下岗、失业和再就业日益成为新的经济现象,亟需政府部门全方位建立社会保障,为下岗失业职工进行失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尤其 需要以法律手段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这样有助于广大职工在失业下岗后既可不过分依靠救济,又能维持基本的购买力,缓解经济困难对他们的冲击。要努力保持各项政策、法规的严肃性,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同时又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避免执行不一,出现互相撞车的现象。如我们既然鼓励下岗失业职工积极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就要同时保证堵住向他们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口子,真正使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8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民充分就业是政府的应尽职责。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政府的正常干预和宏观调控。回顾人类发展历史,人们会发现,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否则,便会成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每当生产力发展到一个关键的转折时期,政府的制度就必然发生相应的变革。我国现行政府机构的基本框架,是在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过去虽然进行过多次调整和改革,但由于历史条件限制和宏观环境制约,很多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已经明确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自身改革已逐步纳入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机构改革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裁撤机构、削减冗员,而在于彻底转变传统的治理国家的方式,采用先进科学的方法,迅速适应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要求。根据这个要求,本着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着重在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对政府部门该加强的加强,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调整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部门,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决不能允许几个部门办同一件事的现象继续存在下去,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