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产重整股票会退市吗
一般来说,破产重整表示上市公司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所以一般都会退市。投资者要注意区分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重组不一定会退市。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1、破产重整后,公司有可能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会拍卖掉企业所有的资产,来还清所有负债,之后如果仍有多的资产所有股东再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那么就表示公司股票完全退出市场。
2、公司股票也有可能转移至三板市场进行交易,但对投资者来说,无论在不在老三板交易,等同于退市了。如果该公司在老三板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申请到主板交易。
通常,破产重整大概率会导致散户投资者出现亏损情况,因此能在退市整理期卖掉股票就卖掉,这样才能挽回一点损失。
㈡ 股票重组后我以前买的股还有吗有变化吗
公司重组后你以前买的股票还有。需注意的是重组后公司的业绩怎么样,扭亏了没,扭亏为盈才算是重组成功。你的股票才会上涨。
㈢ 企业重组后原来的股票怎么办
正常交易。股市之中,常见的事就有公司重组,很多人投资者喜欢买重组的股票,那么对于重组的含义和对股价的影响今天我就为大家讲述一下。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重组是什么
重组其实就是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可以使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发生显着改变。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就这样然后再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二、重组的分类
企业重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而言,企业重组有下列几种:
1、合并:即将两个或更多企业相组合,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公司。
2、兼并:意思就是将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但其中一个企业仍然将它的原有名称保留。
3、收购:指通过购买股票或资产,一个企业得到了另一企业的所有权。
4、接管:其实就是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持有量被超过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况。
5、破产:是指企业亏损状态长期保持,不能扭亏为盈,结果没有能力偿还欠下的债务,从而导致企业失败。无论重组形式到底是什么样的,都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波动,所以必须及时获取重组消息,推荐给你这个股市播报系统,及时获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重组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重组通常都是好事,重组一般来说就是一个公司发展得较差甚至亏损,更有实力的公司通过向该公司置入优质资产,而将不良资产置换出来,或者通过资产注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使公司拥有更强的竞争力。重组成功一般意味着公司将脱胎换骨,能够将公司从亏损或经营不善中拯救出来,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公司。
来看中国股市,对于重组题材股的炒作其实也就是炒预期,赌它能不能够成功,只要传出了重组公司的消息,市场通常都会爆炒。如果原股票资产重组后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炒作的新股票板块题材又有新的说法了,那么重组后该股票就会不断地出现涨停的现象。反之,若是重组但没有新的大量资金来注入,再者就是没有将公司经营改善,那么就是利空,股价会继续下跌。不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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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破产重整后股民的股票还在吗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二是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请到主板交易。
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 重整制度在性质上,具有在债务清偿法和企业法相结合,私权本位和社会本位相调和,程序法和实体法相融合多种法律事实及法律效果相聚合的特点。
(4)公司重组后股票还在吗扩展阅读
破产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㈤ 股票重组后原持有的股票还在吗
一般情况下,股票还是原来的名称,也有彻底重组,股票名称和主业全部更换的。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重组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以及名称改变。